
姚晨声明
青春娱乐网(vdfly.com)3月23日讯 日前,《劳动报》登载了一片题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报道,文中称东方卫视宣传总监韦亮告诉记者“很多电视节目的宣传‘都走名人微博的捷径’,是一件‘明码标价’的事情,‘像冯小刚、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咖(大明星),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为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这篇文章在网络上掀起大肆转发,而网友们也都纷纷作出点评,认为“大明星赚钱就是快”。
对于该报的报道,姚晨第一时间在微博做出了否认,澄清自己从未“明码标价”发软文,而东方卫视总监韦亮也很快表示自己从未发表过该言论。对此,姚晨工作室给《劳动报》发送了撤稿函,除了要求对方删除所报道的不是内容之外,还要求对方在两日内在报纸官方微博以及报纸指定位置公开道歉,以消除不实报道为姚晨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名誉损失。而《劳动报》除了删除该文之外,并未作出任何道歉行为。
对此姚晨工作室昨日发出律师函,除了公开澄清自己未有任何“软文”行为之外,再次要求对方道歉,声明中称:“贵报须立即撤除上述不实新闻报道,2013年3月27日前在贵报首版及官方微博向姚晨女士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否则,本律师将立即代表姚晨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严格追究贵报侵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