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琼瑶
以“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自命的著名作家琼瑶与编剧于正的著作权纠纷可追溯到14年4月,琼瑶指控于正及与其编剧的《宫锁连城》相关的湖南经视,万达影视等四家公司。琼瑶方面认为于正的《宫锁连城》与自己的《梅花烙》有多达21处情节相同。
14年年底,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于正等五名被告侵犯了琼瑶创作的《梅花烙》剧本的改编权,判令停止发行、播放,赔偿损失500万元。一审判决后,于正等五被告均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悉,这是目前为止剧本著作权领域被判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4月8日上午9:30,市高院将公开审理琼瑶诉于正等侵犯著作权一案。这次市高院做出的判决将是最终判决,判决结果出来后直接进入执行阶段。
于正改编的剧本通常被众多网友评为“雷剧”“狗血剧”。当一审判决作出后,就有网友喊话,称一大波被于正抄袭的作家正走在维权的路上。更有网友戏称“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看来于正通过改编剧本虽然获得了经济收益,但失去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