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审判孩子归母抚养
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洁离婚诉讼请求,认为柴某的殴打行为是夫妻之间的争吵和摩擦。原告小洁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法院认定一审没有查清事实,发回重审。
庭审中,柴某同意离婚,但要求自己抚养孩子。其辩称,双方是因家庭琐事争吵,且自己曾经也有受伤,并不构成家庭暴力。
柴某说道,“我和孩子生活得非常好,已经互相不能离开。”并表示自己名下有几套房产,经济条件好,对孩子的成长教育均有帮助。
小洁则认为,其教师工作较稳定,有时间照顾孩子。柴某在中央电视台工作,经常出差,没有精力照顾孩子。
2013年8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柴某在家庭生活中对妻子实施了一定的暴力行为及暴力威胁,判令柴某与小洁离婚,双方所生共同子女归小洁抚养。柴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3年11月12日,北京市二中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今孩子仍未回到妈妈身边
二审判决生效后,小洁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小洁告诉记者,柴某至今仍未交出孩子抚养权。
小洁表示,今年2月,她和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一起前往柴某在顺义的居住地索要孩子。但当天中午1点多,小洁他们到达目的地后,发现柴某已离开了此处。
小洁的代理律师杨俊利向记者介绍,从小洁申请强制执行到现在已经长达19个月。
期间,小洁多次和柴某沟通,但如今已年满4岁半的孩子仍未回到妈妈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