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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肖像权再被侵犯 李湘状告整形医院

2013-03-19 16:07:55 来源: 编辑:

李湘
 
    青春娱乐网(vdfly.com)3月19日讯 整形医院使用女星的照片为自己做宣传,因而遭到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并不鲜见,马苏、杨幂、张馨予、李宇春等等都曾遭遇过此类事件。近日李湘也“被整形”了一回,但是与众不同的是,盗用李湘照片的整形医院仅截取了李湘脖子以下的部位,用作“隆胸手术”的宣传配图。
 
    尽管但从宣传图上来看并不能认出当事人是李湘,但是理想还是以肖像权和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北京伊尔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伊美尔健翔医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8.5万元。而由于照片中并未出现李湘的面貌,因此被告狡辩否认使用了李湘的肖像。被告认为:肖像权保护的是特定的容貌,要反映姿态容貌和表情等主要特征,而涉案照片完全没有显示脸部容貌,不能仅凭局部躯体类似就认为是原告,而且文中也未提及她的名字。由于未使用原告照片,就更不涉及侵犯名誉权一说。
 
    这起案件相较于以往女星肖像权遭侵犯的案例来说却是十分特殊,由于之前女性们起诉之后通常都能讨回公道,因此整形医院也开始“学聪明”了,将所盗用的图片面部裁掉,仅留下自己所“需要的部分”,从而试图“打擦边球”逃避责任。不过对于北京伊尔美整形医院的做法,资深律师表示侵权与否与老百姓是否能认出无关,李湘本人有权维护其肖像权的完整性。
 
关键词: 女星 肖像权 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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